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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北国·辽宁日报
6月21日,记者从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,截至5月末,辽宁省城镇新就业36万人,比去年同期增加11.4%;新增就业 20.7 万人,比去年同期增加3.5%,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46%。
从新就业情况来看,营口、沈阳、抚顺、阜新和丹东同比增幅较高,分别为50%、33.3%、30.6%、23.6%和 10.7%。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9.9 万人,占全省城镇新就业人数比重的 55.4%。新成长劳动力就业人数 10.8 万人,占全省城镇新就业人数比重的 30%。单位就业人数32.9 万人,占全省城镇新就业人数比重的91.6%。
从就业形式分类情况看,在全省城镇新就业的 36万人中,单位就业和灵活就业分别占城镇累计新就业人数的 91.6%和 8.4%,其中单位就业人数同比上升 12.8%。从经济类型分类情况看,全省城镇新就业人员中,国有经济 1.6 万人、集体经济0.5万人、私营个体6.4万人、有限责任和股份制 19万人、外商及港澳台投资0.4万人,分别占全省城镇新就 业 人 数 的 4.5% 、1.3% 、17.9% 、52.9%和1.1%。
从产业分类情况看,全省城镇新就业人员中,第一产业就业1.8万人、第二产业就业 7.7 万人、第三产业就业 23.5 万人,三个产业用工都出现了上升趋势,其中第一产业同比增长188.9%,第二产业、第三产业分别同比增长 5.4%、10.3%。从行业分类情况看,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.3 万人,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5.9 万人,制造业 5 万人,批发和零售业 4 万人,分别占单位就业总数的19%、18%、15.3%、12.3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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