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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太感谢法官了,这么多年压在我心上的事中总算是解决了。”8月14日,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马山口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,当事人对法官连连道谢。
李某和赵某系亲戚关系。2020年,赵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,先后三次向李某借款6万元。后李某多次向赵某催要借款,赵某一直未予偿还。无奈之下,李某将赵某诉至法院。
受理案件后,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,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、法律关系明确,同时原被告属于亲戚关系,首先征求双方的调解意愿,赵某称借款属实,但自己生意效益不好,货物积压,现在无力偿还借款,希望分期支付。承办法官法官便与李某进行沟通,询问李某是否可以延长还款的期限,但李某态度强硬,表示不愿意调解,称不再相信赵某,法院该怎么判怎么判。调解一时间陷入了僵局。为了尽快的化解矛盾,承办法官便与赵某所在村的村干部取得联系,了解赵某的经济状况,得知赵某最近采购的60件白酒没有售出,于是承办法官便再次与双方取得联系,看能否通过用赵某的白酒来抵偿李某的借款。通过法官耐心的释法说理,李某的态度有所松动,表示愿意接受这样的调解。最终在法官主持下,双方均达成了以物抵债的调解意见,被告当场将价值6万元的白酒交付于原告。至此,这起民间借贷纠纷被成功化解。
内乡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,以“观念能力作风提升年”活动为契机,坚持和发展新时代的“枫桥经验”。在做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的同时,坚持能动司法,对能调解的案件尽力调解,对于当庭能及时履行的案件主动说法当事人及时履行,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,降低人民群众诉讼成本,提升审判质效,节约司法资源,将司法为民、利民、便民落到实处。(供稿:郭贝 聂传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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