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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声在线8月2日讯(全媒体记者 李琪 实习生 刘冰柔 张春艳 通讯员 李跃芳)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(以下称DRG付费)模式,近年来是医保支付改革的重点工作。记者今日从湖南省医保局了解到,该局联合省中医药局、省卫生健康委制定《关于在区域DRG付费中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的通知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,第一批按疗效价值付费纳入混合痔等肛肠类中医优势病种3个、锁骨骨折等骨科类中医优势病种19个。目前,我省长株潭衡区域DRG改革已启动实际付费。
什么是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?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是指对具备手术指征的病种,采取中医诊疗为主,达到其它治疗同等疗效,参照既往手术付费标准按权重付费。经遴选,第一批纳入22个按疗效价值付费病种,均为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、诊疗方案确切、 临床疗效突出、出院标准明确的病种(目录见附图)。
付费标准参照对应DRG手术(操作)组的权重计算,明确具体的DRG组对应关系及权重折扣标准,比如锁骨骨折的付费标准,以中医手法整复术治疗是以既往手术治疗的80%,医保基金支付和患者实际支出费用明显降低。退出按疗效价值付费的,按DRG付费相关政策执行。
本着疗效基本相同、付费相应参照的原则,考虑手术尤其是骨科手术需要投入一定耗材成本,为进一步节约医保基金支出,《通知》重点对骨科类设置了一定的折扣标准,均在80%以上,能够起到医保付费的引导作用。
《通知》指出,对长沙、株洲、湘潭、衡阳区域内已纳入DRG实际付费的中医医疗机构,开设有骨科、肛肠科等相应科室,向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审批后即可纳入。对其他统筹地区(含实施DIP付费地区),可参照文件相关规定,出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向中医药倾斜相关政策,更好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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