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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|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鑫
随着人们消费能力增强,生活质量逐渐提升,消费习惯正在悄然发生变化。近年来,我国“上门经济”发展迅速,满足了多元细分的消费需求,但同时也存在隐忧。
顾名思义,“上门经济”就是指服务提供者直接上门为消费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经济形式。从比较早的上门保洁、上门家电维修,再到现在兴起的上门喂宠、上门代厨、上门美容等,上门服务的种类越来越多,逐渐成为一种服务业的新趋势。 而上门服务之所以兴起,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上门服务的便捷性。
传统的购物模式需要消费者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实体店消费,而“上门经济”能够省去这一环节,无论是家庭保洁、家具安装还是维修服务,消费者都可以在家搞定,这样不仅节约了时间,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。
当然“上门经济”也提供了大量就业。除了传统服务业与“上门经济”结合,给传统服务业从业人员提供了转型机会外,本身伴随着“上门经济”的兴起,也有一些新职业诞生,比如上门喂宠、上门代厨等,增加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选择。
但凡事皆有利弊,“上门经济”也有隐忧。 服务质量是“上门经济”的一个关切点。由于行业准入门槛低,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,上门服务的水平、人员态度、安全与否,这些对于初次购买上门服务的人来说,都还是未知数。而且一旦双方发生纠纷,相关的侵权责任认定、权益保护等问题难以得到高效解决。
“上门经济”不应该是“昙花一现”的经济形式,追求长远的发展除了要边探索边完善,更需要未雨绸缪、前瞻谋划。 不仅要落实好现行的法律法规,而且也要尽早为这一新兴用工模式明确准入门槛,做好各种质量评价和管理规范,明确“上门经济”行业的经营要求和标准,包括许可制度、注册和登记要求、纠纷解决机制、隐私保护规定等,从而保护好消费者和从业者双方的权益。
目前上门服务的交易还主要是靠信任维系,但长期的交易行为还需要以规则和制度作为“保底”。 要尽快建立“上门经济”的法律法规,为“上门经济”健康发展保驾护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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